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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關于做好2014年“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10-20 發布者:生工學院

    各學院:

    為了做好2014年“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1.資助對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

    2.資助標準: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幣,共100名。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2.尊重師長,友愛同學,樂于助人,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具有團結協作精神。

    3.誠信感恩、品行端正,不隱瞞家庭經濟變化和外來資助情況,參評當年沒有獲得過其他各類大額資助(單項一次性資助3000元及以上)。

    4.刻苦學習,成績優良。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凡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均可向學院提出申請,并登錄福州大學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寫并遞交《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申請表》(附件1)。

    2.學院審核。學院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指標,登錄福州大學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進行審核,提出本學院受助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無疑義后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審、公示。

    4.報省慈善總會、興業銀行審批。

    5.助學金發放。經審批后興業銀行統一向學生本人發放興業銀行銀聯卡。

    四、評選要求

    1.各學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推薦審核工作。

    2.大一新生參評者,《申請表》中“學習成績”一欄填寫高考成績。

    3.受助學生在每學年結束時對本人學習和思想情況做出小結,并于每年5月底前以書面形式交予學校匯總,報送省慈善總會轉興業銀行備案。

    五、材料上報時間

    各學院請于10月24日前將《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學生身份證復印件、《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受助學生花名冊》和《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匯總收集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將《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受助學生花名冊》和《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xszzglzx@fzu.edu.cn,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受助資格。

    /userfiles/files/附件4《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正面.xls

    /userfiles/files/關于做好2014年“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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