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2〕7號
各學院、有關單位:
為表彰和鼓勵在本科教育教學工作中取得顯著業績的教師,激勵更多教師投入本科教學,不斷深化本科內涵建設、提高教學質量和育人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2022學年本科教學優秀獎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要求
教學優秀獎評選及獎勵辦法參照《福州大學本科教學優秀獎評選辦法》(福大教〔2021〕5號,附件1)執行,請各單位認真對照條件,積極動員,鼓勵符合條件的任課教師申報,評選過程要嚴格把關、堅持標準、實事求是、寧缺毋濫。
二、申報程序
1. 有申報意向者向單位教學辦查詢近三年的督導聽課成績和學生測評成績;
2. 申報者提交《福州大學教學優秀獎申報簡表》(附件2)及相應支撐材料到單位教學辦;
3. 各單位認真審核教師申報材料,評審后匯總填寫《福州大學教學優秀獎申報匯總表》(附件3),明確推薦和評審意見,經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教務處;
4.本次申報試用教務處本科教學管理系統申報方式,請申報人4月15日后登錄福州大學教務處主頁的本科教學管理系統填報、上傳相關信息和支撐材料,教學辦填報評審或推薦意見、審核支撐材料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者填報路徑:本科教學管理系統→教師模塊→教研教改→教優獎,請于5月6日24:00時前完成;教學辦審核路徑:本科教學管理系統→教師模塊→教研教改→教優獎,請于5月13日24:00時前完成。
三、具體方案
1. 各單位應加強對申報教師的思想政治及師德師風表現的審查,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對于佐證材料應查驗原件無誤后在復印件上加蓋教學辦公章;
2. 各單位推薦申報的特等獎和一等獎由教務處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如果不符合申報對應等級條件,則直接取消本學年參評資格,不予降等級處理;
3. 學校根據教學優秀獎評選年度前一年的“高等教育質量監測數據”中各單位任課教師數及歷年教學優秀獎完成情況分配二、三等獎名額;
4. 各單位評審的二等獎和三等獎由單位根據評選條件、分配限額自行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和申報材料同時報教務處;各單位應嚴格按限額排序上報,超出限額部分不予認定,認定通過的二等獎、三等獎由教務處統一發文;
5. 教務處將對各單位上報的二等獎和三等獎評審結果進行抽查復核,如發現評審結果與對應等級條件不符,則取消該教師本學年參評資格。
四、材料要求
1. 各單位請于5月17日11時前將單位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教務處教研科(行北西204室);
2. 各單位提交的紙質材料為匯總表和申報者的申報材料(申報簡表+支撐材料)各一式一份,所有材料要求簽字和公章齊全;
3.電子版材料通過教務處本科教學管理系統提交,匯總表、申報簡表和支撐材料;
4.材料通過各教學單位統一提交,不接受個人提交或替換電子及紙質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張老師 電話:22866898。
附件1.福州大學本科教學優秀獎評選辦法(福大教〔2021〕5號)
附件2.福州大學2021-2022學年教學優秀獎申報簡表
附件3.福州大學2021-2022學年教學優秀獎申報匯總表
附件4.各教學單位2021-2022學年教學優秀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名額分配表
福州大學教務處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