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關于評選2019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各年級,各班級: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優秀大學生的榜樣示范作用,經研究,決定開展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2019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全院2019屆全日制畢業生。
二、評選條件
(一)研究生
1.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思想進步,品行優良,積極維護社會安定團結,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積極參加文明校園建設及社會實踐、文化體育、社會公益活動,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良好。
3.學習成績優良,沒有補考科目,修完本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各門課程,獲得規定的總學分,各門課程和實踐環節的綜合成績在同專業同年級研究生中排名前60%,特別優異者可適當放寬。
4.有較強的學術科研能力,在福州大學認定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二類”期刊上發表過學術論文。
5.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
(1)在校學習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等先進個人稱號;
(2)積極參加社會工作(校研究生會、院研究生會、黨支部、班級),擔任研究生干部(班長、團支書及以上)一學年以上,表現突出,在社會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績。
(3)在科學研究、重大賽事等方面有突出成績,在福州大學認定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一類”期刊上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在省部級各類比賽、競賽(包括集體項目)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二)本科生
1.同優秀畢業生(研究生)評選條件1。
2.積極參加文明校園建設及社會實踐、藝術體育、社會公益活動;體育達標,身心健康;生活樸素大方。
3.成績優秀,沒有重修、補考科目,學習成績排名在專業前30%,綜合測評總分排名在專業前30%,特別優異者可適當放寬。
4.在校期間曾獲得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號(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
5.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
(1)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市級及以上“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先進個人稱號;
(2)積極參加社會工作(校學生會、院學生會、黨支部、班級),擔任學生干部(班長、團支書及以上)一學年以上,表現突出,在社會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績。
(2)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獲得創新創業大賽省級金獎、銀獎、銅獎。
三、工作安排
(一)評選比例
研究生評選比例不高于研究生畢業人數的6%,本科生不高于畢業人數的5%。
(二)評選程序
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向所在學院報名,也可由所在班級、學院推薦。
(三)評選時間
自薦或推薦時間為6月4日至6月8日;學院初評時間為6月9日至6月11日。
(四)材料上報
1.優秀畢業生(研究生)申請者填寫《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畢業生審批表(研究生)》(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附成績單復印件、各類證書復印件(《學位論文送審評閱意見書》《福州大學研究生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無需復印,研究生院統一提供)。
2.優秀畢業生(本科生)申請者應填寫《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畢業生審批表(本科生)》(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附成績單復印件、各類證書復印件。
以上打印及復印材料采用A4紙張。
四、相關要求
(一)在黨政領導下嚴格按照程序開展評選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二)對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班級和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其評選資格,對已發證書的將予以追回。
(三)研究生論文送審及答辯評定結果不合要求的,將追回已發證書。
附件:
1.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畢業生審批表(研究生)
2.2019屆優秀畢業生申報名單匯總表(研究生)
3.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畢業生審批表(本科生)
4.2019屆優秀畢業生申報名單匯總表(本科生)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