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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關于做好2020-2021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11-25 發布者:生工學院

    各學院:

    根據《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閩財教〔2007〕72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35號)、《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閩教學[2019]23號)文件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20-2021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分兩檔:對認定為特別困難家庭學生每生每月補助450元,每年補助10個月,共計4500元;認定為一般困難家庭學生每生每月補助280元,每年補助10個月,共計2800元。

    三、參評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6.不隱瞞家庭經濟變化和外來資助情況。

    四、評定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參評對象的學生填寫《福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申報。

    2.學院審核。學院結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提出獲得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名單及檔次進行審核,并將《2020-2021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匯總表一、表二》紙質版材料簽署蓋章后于12月11日前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材料發送至fzuxszzglzx@163.com。

    3.學校審批、公示。

    4.學校發放本科生國家助學金。

    五、工作要求

    1.各學院在評審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公示制,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學生申報、學院審核、公示截止時間為11月30,紙質版材料上交截止時間為12月11日。

      附件:

    1.《福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2020-2021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匯總表一》

    3.《2020-2021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匯總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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