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
福州大學“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資設立,旨在幫助福州大學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受助學生全面發展。為做好我校2019-2020年興業慈善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1、資助對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
2、資助標準:每人5000元人民幣,共100名。
“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每學年資助100名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資助標準為5000元/人/學年,在項目期限內(2019-2022年)連續資助至學生本科畢業。
二、評選條件
申請“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的學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正式注冊且在讀的福州大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家庭經濟困難,需經過福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
3、學習勤奮刻苦,無不及格課程,指二年級及以上學生上一學年綜合測評或學習成績原則上在同專業前排名50%,大一無成績要求,特殊困難情況學生如兜底五類學生可對成績要求適當放寬;
4、品行端正,遵紀守法,遵守學校校紀校規;
5、福建省內生源優先。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凡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均可向學院提出申請,登錄易班,填寫并遞交《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申請表》。
2、學院審核。學院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指標,登錄福州大學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進行審核,提出本學院受助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無疑義后報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審、公示。
4.上報興業銀行審批。
5.助學金發放。
四、評選要求
1、各學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推薦和民主評議工作,切實做到精準扶貧助學。
2、大一新生參評者,《申請表》中“學習成績”一欄填寫高考成績。
3、申請學年已接受大額社會資助的同學原則上不再受助。
五、材料報送
各年級于6月8日前將《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受助學生匯總表》(一式二份)電子版發送年級負責人,紙質材料待學生返校復學后再交,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受助資格。
附件
1、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申請表
2、興業銀行興公益慈善助學金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