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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9-27 發布者:生工學院

    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全國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國獎獎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和資金發放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5號)、《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141、《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閩教學〔201537號)、《福州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9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的通知》(閩教學〔201930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182019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評審、報送和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科生國家獎學金 

    一、獎勵對象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校本科生中二年

    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

    二、獎勵標準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2018~2019年全校名額共48名。

    三、參評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

    3.尊重師長,友愛同學,樂于助人,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學習成績優異,且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非常突出(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參評當年度內每學期均獲得校綜合一等獎學金,學習成績與綜合測評排名原則上須位于本專業前10%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且在參評當年度“五四”表彰中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勵。如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其中一項排名未進入前10%,但均在30%以內的,必須符合教助中心[2019]105號通知規定的“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方可參評。

    5.同等條件下,有國家級發明專利或在全國各類權威競賽中獲得過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者優先予以考慮。

    四、評審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2019928向學院提出申請,登錄易班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遞交《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榮譽證書復印件、發表學術論文(封面、目錄、正文)復印件、由教務部門出具的參評學年學生成績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所有支撐材料需學院專職輔導員簽字蓋章。

    2.學院審核。學院登錄福州大學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指標進行審核,提出本院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學院排序公示)無疑義后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審委員會差額評審、公示。

    4.報送教育廳審批。

    五、評審要求

    1.各學院要成立分管領導為組長,資助工作人員、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按程序報校級評審機構。

    2.評審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公示制度。參評學生獲獎情況要以20182019學年中所獲得的獎項為準,其他年度所獲獎項僅作參考,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普通高校設立的榮譽最高的國家級獎項,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努力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申報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真正體現廣大優秀學生的優良素質和精神風貌。

    4.統一使用學校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2,其他版本均不能使用),不得更改表格的內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統一使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不得隨意增加頁數,每人一份一頁,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本人申請理由、推薦理由、院(系)意見欄及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責任人親手簽寫,其他內容可以使用電腦錄入,不得涂改或出現空白項(如該項無內容,請使用斜杠標明)。蓋章必須為行政公章,不得使用黨委章。上報材料不予退還,各學院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

    5.材料報送:書面和電子版材料同時于1011日上11點前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關信息必須核實清楚,確保準確無誤,如有問題,后果自負。

    6.國家獎學金可與國家助學金同學年申請并獲得,但已獲得國家獎學金者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一、獎勵對象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并經學校認定為2018-2019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獎勵標準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參評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

    3.尊重師長,友愛同學,樂于助人,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5.不隱瞞家庭經濟變化和外來資助情況。

    6.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的成績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原則上均必須位于本專業前40%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項排名未進入前40%,但均在60%以內的,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比較突出,學院需出具相關證明并附支撐材料。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產生重大影響,在全省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優秀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有關權威刊物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

    3)在學科技能競賽方面取得優秀成績,在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類、職業規劃類、教學技能類大賽,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造發明、創新創業成果方面取得優秀成績,成果獲省、市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優秀成績。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市級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省級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是“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優秀成績,參加省級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市級比賽獲得第一名。集體項目應填寫“主要演員”。

    7) 獲福建省最美學生、福建省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福建省青年五四獎章等省級榮譽稱號。

    四、評審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2019928均可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并遞交《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

    2.學院審核。學院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指標登錄福州大學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進行審核,提出本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學院排序公示)無疑義后上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審、公示。

    4.報送教育廳審批。

    五、評審要求

    1.各院系要成立分管領導為組長,資助工作人員、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按程序報校級評審機構。

    2.評審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公示制。參評學生獲獎情況要以20182019學年中所獲得的獎項為準,其他年度所獲獎項僅作參考,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努力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申報工作,確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真正代表廣大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優良素質和精神風貌。

    4.材料報送:書面和電子版材料同時于1011日上午11點前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關信息必須核實清楚,確保準確無誤。

    5.統一使用學校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6),不得更改表格的內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統一使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不得隨意增加頁數,每人一份一頁,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推薦理由、院(系)意見欄及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負責人親手簽寫,其他內容可以使用電腦錄入,不得涂改或出現空白項(如該項無內容,請使用斜杠標明)。蓋章必須為行政公章,不得使用黨委章。上報材料不予退還,各學院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

    6、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核、公示等環節同時需通過“福建助學”APP完成。

    7.國家勵志獎學金可與國家助學金同學年申請并獲得,但已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就不能再申請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一、評選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付賢智

    常務副組長:林 生

    副組長:楊黃浩

    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巧萍何小紅郭太良黃劍東魏金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魏金明

    辦公室副主任:柯江鋒 徐宏志

    (二)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各培養單位負責人任主任委員,分管學生工作的單位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委員,分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單位領導任副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任委員。各學部參照以上要求成立相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委員會職責是: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委員會名單在二級單位評審前公布,并報研究生工作部(處)備案。

    二、評選對象

    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學校與各科研所聯合培養的研究生同時具備申請資格。

    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超出學制期限基本修業年限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三、獎勵標準及名額

    博士研究生28 名,每生獎勵3萬元;碩士研究生148 名,每生獎勵2萬元。

    四、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助教、助研、助管等實踐活動。

    (四)推免及入學總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30%的統考研一學生均可參評(成績以校研究生院系統上的排名為準)。

    在讀期間表現良好、課程綜合成績優良、所修課程原則上未出現成績不合格的其他碩士研究生可參評。課程綜合成績以校研究生院系統上的排名為準,同級同專業研究生人數在6人及以下的,排名原則上應在前50%;同級同專業研究生人數在7人及以上的,排名原則上應在前40%(在計算綜合成績排名40%50%內的人數時若出現小數,取其整數再加1人計入)。綜合素質測評排名原則上應在同級同專業前50%

    博士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優良,所修課程原則上未出現成績不合格,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優良。

    (五)已開題的研究生,畢業與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質量高,廣泛閱讀國內外相關領域前沿學術文獻,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分析透徹,層次分明、思路清晰,體現較強的分析問題能力,研究內容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對國民經濟、科學技術發展具有重要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按時通過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六)非新入學的學術型研究生重點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及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讀期間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學術專著。其中參評的碩士國家獎學金推薦候選人原則上應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一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博士國家獎學金推薦候選人應在一類期刊發表論文2及以上或在頂級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類別嚴格按照《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要求各學部或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自行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認定。

    2.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本人為第二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及以上。

    3.獲得“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賽、創業計劃競賽金獎,ACM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全球總決賽金、銀、銅牌,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以上獎項排名均為前3名)。

    (七)非新入學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重點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與研發新產品(注:需提供相關圖紙)或新技術推廣,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2.在讀期間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本人為第二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及以上。

    3.在讀期間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學術專著,原則上應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一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類別嚴格按照《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認定要求各學部或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自行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認定。

    4.獲得“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賽、創業計劃競賽金獎,ACM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全球總決賽金、銀、銅牌,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以上獎項排名均為前3名)。

    5.術類研究生作品參加全國美術二類展賽獲獎(排名前2名)。

    6.人文社科類重大項目論證報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

    (八)新入學碩士研究生著重考察本科階段在所就讀高校獲得的科研成果,條件原則參照(六)(七)條要求。

    (九)在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者優先。

    (十)研究生在讀期間所獲成果出現以下情況時,均不可重復使用。

    1.所有參評學生所提交的第(六)(七)條材料不可與在讀期間已獲重大獎項的支撐材料重復使用。

    2.參評對象為碩博連讀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研究生,所提交的碩士階段研究成果若已作為碩博連讀或提前攻博的支撐材料,則在參評時該成果不可重復使用。

    五、評選程序

    (一)學生申請

    申請者應于2019928 日前向專業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提出申請,登錄易班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2份,A4紙,雙面打印),同時交驗發表論文等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各單位審核,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基層單位公章)。參評支撐材料有效日期截止為20199月 28 日。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應從研究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及科研創新實踐成果及發表論文(含題目、期刊名、頁碼及收錄情況)、個人表現三方面簡要闡述。“推薦人”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二)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與公示

    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并在本單位內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基層單位排序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話:2286661722866618,辦公地點:行政北樓東309室)。

    (三)學校評審與公示

    福州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推薦的名單和材料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結果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由于時間緊,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在最短時間內采取最有效方式通知相關研究生及導師,盡快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評審。

    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應在《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規定范圍內自行制定詳細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對相關專業同類別期刊進行不同層次的劃分并進行公示。

    (三)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對學生一作和導師一作學生二作的期刊或論文、專利等,各培養單位應制定不同評定及評分標準)并進行公示。

    (二)(三)兩點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加蓋各培養單位公章,報送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后方可進行執行。各培養單位進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時應按照此論文庫及評審細則進行評審。評審過程應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評審原則。

    (四)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要切實加強審核,杜絕弄虛作假,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

    (五)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分配的候選名額,組織公開、差額答辯,并填寫答辯記錄表;由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表決形成決議,上報初評候選人排名名單及相關材料。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小組成員在評選時應當遵循避嫌原則,評審小組對參評學生進行討論、答辯、投票時,應制定相應的導師回避規定。

    (六)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本單位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部、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所在學部、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七)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取消其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凡已獲得獎學金的研究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欺騙等行為,學校將撤銷其所獲稱號,追回全部獎學金,并取消下年度的參評資格。凡研究生學位(畢業)論文送審或答辯環節出現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參評。

    (八)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博士候選人名額不足一人時歸其所在學部評審,相關學部也應成立相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九)參評人員論文只有錄用通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錄用通知復印件或錄用通知電子郵件(由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核實后蓋基層單位公章)。

    2.提交期刊的定稿論文(打印后個人在首頁手寫簽名,論文中出現導師名字的同時需要導師在論文首頁簽名)。

    3.承諾書(確保論文發表的真實性,一經查實有虛假信息的,即刻取消其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十)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應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具體分配名額及最終校級推薦名單以各單位近三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率及研究生培養質量為基礎,由校評審委員會統籌安排

    (十一)經學校資格審查結束后,如有指標空缺,另行通知補報事宜。

    七、推薦名額分配

    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13

    八、材料提交

    20191011日上午11:00前,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將以下紙質和電子材料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按推薦順序統一整理,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結構,表格所填內容亦不得涂改。

    (一)紙質材料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名單,原件11份。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博士、碩士)》,原件11份。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原件12份(A4雙面打印)。

    4.研究生成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11份。

    5.《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答辯記錄表》,原件11份。

    6.《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成果審核表》,原件11份。

    人体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