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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福州大學第二屆 “福化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5-15 發布者:生工學院

    一、獎勵對象及標準

       1.獎勵對象:福州大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讀三年級本科生及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二年級研究生。其中,學校與各科研所聯合培養的研究生可提出申請。直博、碩博連讀研究生在獲得博士研究生學籍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學籍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2.獎勵標準:本科生獎勵標準10000元/人;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15000元/人;博士研究生獎勵標準20000元/人。

       3.獎勵名額:評選本科生20人,碩士研究生12人,博士研究生6人。面向石油化工學院評選本科生10人,碩士研究生9人(其中遞補第一屆名額3人),博士研究生4人(其中遞補第一屆名額1人)。除石油化工學院外,其余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推薦1-2名本科生、1名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1.本科生申請人應具備如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養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法律、紀律處分。 (2)品學兼優、刻苦學習,綜合測評成績位于專業前15%且學業成績位于專業前15%,無補考科目;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者優先考慮。 (3)學術思想活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校期間積極參加社會實踐,且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突出(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 (4)參評學年已獲得由福州大學評選的金額不低于五千元的其他社會獎學金者,原則上不參加評選。

         2.研究生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法律、紀律處分。 (2)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助教、助研、助管等實踐活動。 (3)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課程學習成績優良,同級同專業研究生人數在6人及以下的,綜合成績排名原則上應在前50%,7人及以上的其綜合成績排名原則上應在同級同專業研究生中前40%(在計算綜合成績排名40%、50%內的人數時若出現小數,取其整數再加1人計入);綜合素質測評排名一般在50%以內,所修課程中原則上在參評學年無補考科目。申請人綜合成績以校研究生院系統上的排名為準,綜合素質測評以校學生工作管理系統上的排名為準。博士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優良,所修課程中原則上在參評學年無補考科目,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優良。 (4)學術型研究生重點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研成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 在讀期間取得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學術專著,其中參評的碩士推薦候選人原則上應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發表一類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個別學科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達到以上要求的,可向校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研究后可適當將條件降低為:至少發表三類期刊論文2篇及以上或發表二類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博士推薦候選人應發表一類期刊論文2篇及以上或頂級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類別嚴格按照《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各學部或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自行制定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認定;若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學生提供的論文材料超出上述標準,應經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方可向學校推薦。 ② 研究生在讀期間以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5)對于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重點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 參與研發新產品(注:需提供相關圖紙)、或新技術推廣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② 研究生在讀期間以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③ 在讀期間取得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學術專著,其中參評的推薦候選人原則上應發表二類期刊論文2篇及以上或發表一類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個別學科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達到以上要求的,可向校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研究后可適當將條件降低為:至少發表三類期刊論文2篇及以上或發表二類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類別嚴格按照《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認定;若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學生提供的論文材料超出上述標準,應經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方可向學校推薦。 ④ 藝術類研究生作品參加全國美術二類展賽獲獎(排名前2名)。 ⑤ 人文社科類重大項目論證報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 (6)研究生在讀期間科研成果或學生工作特別突出者可不受上述 (4)(5)(6)三條條件限制,但需上交支撐材料(由培養單位負責人簽字、培養單位蓋章),在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者優先。 (7)參評學年內已獲得由福州大學評選的金額不低于5000元的其他社會獎學金者,原則上不參加評選。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凡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在2019年5月17日下午5點前均可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登錄易班填寫并遞交《福州大學福化獎學金申請表》。

        2.單位初評。各單位根據學生報名情況進行初評,提出本單位推薦學生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后于2019年5月27 日下午5點前將紙質版的《福州大學福化獎學金申請表》、《福州大學福化獎學金匯總表》、學生榮譽證書復印件、發表學術論文(封面、目錄、正文)復印件、由教務部門出具的參評學年學生成績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有證明材料須本人及專職輔導員簽字并蓋學院公章、匯總表須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送至行政北樓東309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xszzglzx@fzu.edu.cn

        3.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單位上報名單進行差額評選,上報“福能獎教金和福化獎學金理事會”審批后公示三個工作日。

    四、評選原則

       1.在評選的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標準,嚴格遵守評審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的學生應實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申請表中的各項內容,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評獎資格。

       2.評選中要注重申報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全面衡量申報人的各方面表現,擇優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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