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推動學生就業創業、培育優秀人才、培養學生自強自立、提升學生就業能力,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將在我校設立“新東方獎助學金”,用于獎勵和資助福州大學符合評選條件的優秀學生,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求學、生活、發展等問題。為了做好2019年“新東方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1.獎勵對象:福州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讀本科生及研究生(不含獨立學院)。
2.資助標準:每人4000元人民幣,共25名。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養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學習刻苦,態度認真,學習成績良好,沒有不及格科目,綜合測評排名在本專業前40%;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貧困者優先考慮;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 熱心環保公益活動;
5.學術思想活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參評當年在學科競賽、科技競賽、科研創新等方面表現情況;
6.原則上同一學生在同一學年不能獲得兩個以上(含兩個)大額(單項4000元及以上)單項獎助學金。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觸犯國家法律或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刑事處罰或學校處分者在受處分期間不允申請;
2.上學年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者;
3.生活不節儉,有不良消費習慣者;
4.因故中途退學、休學者;
5.故意隱瞞或虛報家庭經濟收入者。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凡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均可向各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并登錄易班“app”填寫并遞交《福州大學新東方獎助學金申請表》。
2、培養單位審核。各單位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指標進行差額評選并審核,提出本學院獎助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無疑議后上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福州大學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評審。
4、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審批。
5、學校公示。
6、獎助學金發放。
四、評選要求
1.各培養單位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推薦和民主評議工作,切實做到精準扶貧助學。
2.《申請表》中“學習成績”本科生填寫2018-2019上學年成績;研究生填寫2018-2019上學年綜合成績。
3.受助學生于次年5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匯報本學年學習和思想情況,學校匯總后送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備案。
五、材料報送
各年級于3月25日前將《福州大學新東方獎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福州大學新東方獎助學金學生匯總表》匯總后報至學生工作辦公室,并將《福州大學新東方獎助學金申請表》和《福州大學新東方獎助學金學生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1653802955@qq.com,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受助資格。
附件:1、新東方獎助學金推薦名額分配表
2、新東方獎助學金申請表
3、新東方獎助學金受助學生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