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2017年本科轉專業實施細則
為了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與競爭機制,使學生有更大的學習發展空間和二次選擇學習專業的機會。按照“福州大學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院專業情況,經學院辦公會議研究,修訂《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2017年本科轉專業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按照自由申請、宏觀調控、規定時間、公開考核、雙向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
1、志愿優先原則。根據學生申請,結合大一上學業成績60%,德育成績20%;職業生涯規劃面試成績20%;總成績由高到低優擇權。
2、數量原則。學院轉出和接收轉專業學生的數量原則上分別控制在該專業一年級學生總數的 5%-10% 之內。
3、內轉原則。在本學院內轉專業,根據個人申請情況,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基本條件
(一)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是我校在讀一年級的本科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2、已修原專業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小于 1.0 ;
3、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學習的要求。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1、經轉學進入我校學習者,或已有一次轉專業經歷者;
2、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者,含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藝術類等;
3、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4、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具體程序:
1、輔導員公示本屆本年段大一上的綜合測評成績,供同學核對,如有錯誤在一周內向輔導員反映訂正;
2、學院公布各專業轉入、轉出的學生數;
3、申請轉專業同學根據學校公布的轉專業計劃,進行網上報名申請,并打印《福州大學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連同相應的證明材料送交學院教學辦。
4、學院對申請轉專業的同學,進行職業生涯規劃面試,面試由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實施。
5、學生工作辦公室根據申請情況,按照轉專業總成績由高到低推薦轉專業人選名單,報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審定。
6、學院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轉專業名單,按規定公示后報學校教務處。
四、時間安排: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進行此項工作。具體時間按照學校教務處每年規定時間安排進行。
五、其他
本辦法由生工學院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附件1】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名單;
【附件2】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2017年各專業接轉計劃;
【附件3】2017年轉專業時間安排及工作流程;
【附件4】轉專業學生的學籍處理事宜。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1】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名單
組長:汪少蕓
副組長:鄭延平
成員:孟春王能慧石賢愛翁祖銓阮成旭吳佳周越張遵文廖加煒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2】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2017年各專業接轉計劃
專業 | 現有人數(人) | 計劃接收學生數 (人) | 計劃轉出學生數* (人) |
生物工程類 | 87 | 8 (其中接收本院4) | 8 (其中本院內轉4)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77 | 8 (其中接收本院4) | 8 (其中本院內轉4) |
合計 | 164 | 16 (其中接收本院8) | 16 (其中本院內轉8) |
備注:
(1)計劃接收學生16人;分別為接收其他學院各專業人數8人;(其中:生物工程類4人;食品科學與工程4人)。接收本院其他專業8人(其中:生物工程類4人;食品科學與工程4人)。
(2)計劃轉出學生16人;分別為轉出其他學院各專業人數8人;(其中:生物工程類4人;食品科學與工程人4人)。本院各專業內轉8人(其中:生物工程類轉食品科學與工程4人;食品科學與工程轉生物工程類4人)。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3】
2017年轉專業時間安排及工作流程
1、4月6日前,學院制定接收計劃和接收條件。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及擬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報送校教務處。
2、4月13日前,校教務處匯總并公示學院接收計劃和接收條件。根據各學院確定轉專業的計劃名額,在校園網上公布各專業的計劃名額、接收條件、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
3、4月13-17日前,學生網上報名申請。每個學生最多可以報名兩個順序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4、4月21日前,轉出學院審核。學院對申請轉出學生,按照《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進行考核,確定轉出專業學生名單,并予以公示。
5、4月26前,教務處對第一志愿報名學生轉入資格進行審核。將符合各專業基本接收條件的學生名單轉送至各接收學院進行下一步考核操作。
6、5月4日前,接收學院考核、擬定第一志愿接收名單并報教務處。
7、5月10日前,教務處對各學院擬接受第一志愿轉專業名單進行審核。對于審核不通過的名單將取消第一志愿擬接收資格,并自動轉入第二志愿審核階段。
8、5月21日前,教務處對第二志愿報名學生轉入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轉送至接收學院。
9、5月12日,接收學院考核接收第二志愿學生并報送教務處。
10、5月18日前,教務處審核匯總擬轉專業名單并予以公示。對學院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
11、6月5日前,教務處發文。相關學生并做好相應的轉專業后續工作。
福州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4】
轉專業學生的學籍處理事宜
1、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本學期內應參加原專業的教學活動,學期末必須參加原專業的期末課程考試。無故曠考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2、集中實踐教學需根據具體情況,由學院決定是否參加。
3、經過批準的轉專業學生應按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在本學期第16周進行選課。
4、學院在下學期開學一周內將轉入學生的“轉專業學分認定表”交教務處計劃管理科,由計劃管理科負責學分認定,學生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的課程計劃要求的,經確認后,予以承認;不符合要求的,可作為選修課學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