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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關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09-21 發布者:生工學院

    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各有關部門:

    為發展中國特色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規范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14〕1號)、《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閩教學〔2015〕37號)、《關于下達2018年度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的通知》(閩教學〔2018〕5號)以及《福州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福大學〔2014〕39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8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組  長:付賢智

    常務副組長:林  生

    副組長:楊黃浩

    成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巧萍   何小紅  郭太良  黃劍東  魏金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魏金明

    辦公室副主任:徐宏志

    (二)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各培養單位負責人任主任委員,分管學生工作的單位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委員,分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單位領導任副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任委員。各學部參照以上要求成立相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委員會職責是: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委員會名單在二級單位評審前公布,并報研究生工作部(處)備案。

    二、評選對象

    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學校與各科研所聯合培養的研究生同時具備申請資格。

    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超出學制期限基本修業年限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三、獎勵標準及名額

    博士研究生21名,每生獎勵3萬元;碩士研究生143名,每生獎勵2萬元。

    四、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法律、紀律處分。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助教、助研、助管等實踐活動。

    (四)推免及入學總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30%的統考研一學生均可參評(成績以校研究生院系統上的排名為準)。

    在讀期間表現良好、課程綜合成績優良、所修課程原則上未出現成績不合格的其他碩士研究生可參評。課程綜合成績以校研究生院系統上的排名為準,同級同專業研究生人數在6人及以下的,排名原則上應在前50%;同級同專業研究生人數在7人及以上的,排名原則上應在前40%(在計算綜合成績排名40%、50%內的人數時若出現小數,取其整數再加1人計入)。綜合素質測評排名原則上應在同級同專業前50%。

    博士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優良,所修課程原則上未出現成績不合格,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優良。

    (五)已開題的研究生,畢業與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質量高,廣泛閱讀國內外相關領域前沿學術文獻,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分析透徹,層次分明、思路清晰,體現較強的分析問題能力,研究內容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對國民經濟、科學技術發展具有重要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按時通過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六)非新入學的學術型研究生重點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及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讀期間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學術專著。其中參評的碩士國家獎學金推薦候選人原則上應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一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個別學科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達到以上要求的,可向校評審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研究后可適當將條件降低為:至少在三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博士國家獎學金推薦候選人應在一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頂級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類別嚴格按照《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認定、各學部或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自行制定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認定;若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學生提供的論文材料超出上述標準,應經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方可向學校推薦。

    2.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本人為第二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及以上。

    3.獲得“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賽、創業計劃競賽金獎,ACM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全球總決賽金、銀、銅牌,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以及獲得其它具有同等影響力的大賽金獎及以上獎項參評者,應經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方可向學校推薦(以上獎項排名均為前3名)。

    (七)非新入學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重點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與研發新產品(注:需提供相關圖紙)或新技術推廣,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2.在讀期間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本人為第二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及以上。

    3.在讀期間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突出科研成果,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或出版學術專著,原則上應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一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個別學科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達到以上要求的,可向校評審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研究后可適當將條件降低為:至少在三類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二類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類別嚴格按照《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認定;若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學生提供的論文材料超出上述標準,應經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方可向學校推薦。

    4.獲得“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賽、創業計劃競賽金獎,ACM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全球總決賽金、銀、銅牌,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以及獲得其它具有同等影響力的大賽金獎及以上獎項參評者,應經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方可向學校推薦(以上獎項排名均為前3名)。

    5.術類研究生作品參加全國美術二類展賽獲獎(排名前2名)。

    6.人文社科類重大項目論證報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

    (八)新入學碩士研究生著重考察本科階段獲得的科研成果,條件原則上參照(六)(七)條要求。

    (九)在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者優先。

    (十)研究生在讀期間所獲成果出現以下情況時,均不可重復使用。

    1.所有參評學生所提交的第(六)(七)條材料不可與在讀期間已獲重大獎項(如: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寶鋼獎學金、福化獎學金等)的支撐材料重復使用。

    2.參評對象為碩博連讀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研究生,所提交的碩士階段研究成果若已作為碩博連讀或提前攻博的支撐材料,則在參評時該成果不可重復使用。

    (十一)研究生在讀期間科研成果特別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條件(四)限制,破格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系指發表頂級期刊論文(按校研〔2014〕2號文件執行)一篇及以上或發表由中科院認定的一區期刊論文二篇及以上,論文署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推薦的破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推薦各單位候選名額的15%,推薦時應提供科研成果復印件(須由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主任簽字、基層單位蓋章)。全校最終確定的破格推薦人選由校評審委員會集體討論投票決定,破格總人數不超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總名額的5%。

    五、評選程序

    (一)學生申請

    申請者應于2018年9月21日前向專業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提出申請,登錄福大易班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式2份,A4紙,雙面打印),同時交驗發表論文等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各單位審核,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基層單位公章)。參評支撐材料有效日期截止為2018年9月21日。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應從研究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及科研創新實踐成果及發表論文(含題目、期刊名、頁碼及收錄情況)、個人表現三方面簡要闡述。“推薦人”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二)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與公示

    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并在本單位內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話:22866617,22866618,辦公地點:行政北樓東309室)。

    (三)學校評審與公示

    福州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推薦的名單和材料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結果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由于時間緊,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在最短時間內采取最有效方式通知相關研究生及導師,盡快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評審。

    (二)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應在《福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實施細則》(校研〔2014〕2號)規定范圍內自行制定詳細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對相關專業同類別期刊進行不同層次的劃分并進行公示。

    (三)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對學生一作和導師一作學生二作的期刊或論文、破格申請的學生、專利等,各培養單位應制定不同評定及評分標準)并進行公示。

    (二)(三)兩點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加蓋各培養單位公章,報送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后方可進行執行。各培養單位進行2018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時應按照此論文庫及評審細則進行評審。評審過程應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評審原則。

    (四)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要切實加強審核,杜絕弄虛作假,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

    (五)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分配的候選名額,組織公開、差額答辯,并填寫答辯記錄表;由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表決形成決議,上報初評候選人排名名單及相關材料。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小組成員在評選時應當遵循避嫌原則,評審小組對參評學生進行討論、答辯、投票時,應制定相應的導師回避規定。

    (六)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本單位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部、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所在學部、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七)在評審期間,有違反學校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的,取消其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凡已獲得獎學金的研究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欺騙等行為,學校將撤銷其所獲稱號,追回全部獎學金,并取消下年度的參評資格。凡研究生學位(畢業)論文送審或答辯環節出現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參評。

    (八)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博士候選人名額不足一人時歸其所在學部評審,相關學部也應成立相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九)參評人員論文只有錄用通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錄用通知復印件或錄用通知電子郵件(由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核實后蓋基層單位公章)。

    2.提交期刊的定稿論文(打印后個人在首頁手寫簽名,論文中出現導師名字的同時需要導師在論文首頁簽名)。

    3.承諾書(確保論文發表的真實性,一經查實有虛假信息的,即刻取消其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十)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應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具體分配名額及最終校級推薦名單以各單位近三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率及研究生培養質量為基礎,由校評審委員會統籌安排。

    七、推薦名額分配

    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5。

    八、材料提交

    2018年9月29日下午5:00前,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將以下紙質和電子材料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按推薦順序統一整理,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結構,表格所填內容亦不得涂改。

    (一)紙質材料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名單,原件1式1份。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博士、碩士)》,原件1式1份。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原件1式2份(A4雙面打印)。

    4.研究生成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1式1份。

    5.《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答辯記錄表》,原件1式1份。

    6.《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成果審核表》,原件1式1份。

    (二)電子材料

    紙質材料2和3的電子版發送到xszzglzx@fzu.edu.cn




    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2018年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3.《2018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符合條件)》

       4.《2018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其他)》

       5.《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答辯記錄表》

       6.《2018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7.《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成果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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